本报讯(刘 潇)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力度,严厉打击滥伐林木、失火烧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该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的作用,在工作中注重采取打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涉林刑事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进乡入村开庭审案,组织周围居民旁听庭审过程,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为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协作,增强工作合力。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对常见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相关证据收集、采信、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进一步明确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该院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摸排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涉林监管、项目审批、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上的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促进相关人员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同时,认真做好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专题调研,深入分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