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

对于灾害的理解,《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害”;《现代汉语大词典》认为,灾害是“自然现象和人类行为对人和动植物以及生存环境造成的一定规模的损害,如旱、涝、虫、雹、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战争、瘟疫等”。

在我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及突发事件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