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小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近日,光山县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裁决。

为了保证立案登记制得到充分落实,让老百姓“少跑腿”,“五一”假期过后第一天,还未到上班时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就来到立案服务大厅,指导立案法官完善立案登记流程,接待前来立案当事人,向来访群众宣传和普及立案登记制度。上午8时,李律师来到立案受理窗口办理一起强制执行案件的立案申请,成为该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受益的第一人。委托李律师申请强制执行的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以往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法院首先会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告知律师是否立案,但这次申请,立案庭法官核实案件申请材料无误后,便为李律师立上了案,全程只用了20分钟。从上班开始,立案服务大厅内就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来立案的当事人比之前多了许多。不多时,一位80多岁的老大爷来到了立案服务大厅,李辉立即走上前,询问老人有什么需求。当得知老人是前来立案,李辉将老人引导至立案受理台前。老人从包里拿出了一大叠皱巴巴的材料,李辉接了过来,为老人整理好交给了立案法官。立案法官核实后,发现老人没有带身份证,也没有其他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以往起诉时,法院会要求老人补交身份证复印件,待材料齐全后再立案,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立案法官将老人的材料进行了登记,并告知老人需尽快补交齐材料后,向老人出具了“诉讼材料接收清单”,老人满意离去。

为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新旧立案制度的无缝对接,该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视频培训,组织立案庭法官参加市中级法院的专题培训,转变干警司法理念,彻底消除以往工作中的门槛和壁垒。二是及时召开由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召开行政办公会,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三是印制了大量的诉讼文书格式样本放在立案服务大厅,供当事人查询取用。同时,准备了诉讼材料接收清单和一次性告知书等相关材料,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