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章晓玲 高海硕)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新县法院依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

为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新旧立案制度的无缝对接,该院在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立案登记过程中,干警释明到位,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