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
《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是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年内出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意见,实现“一照一码”,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推广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试点政策。
三是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