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钊 孙 健)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司法人文关怀,着力营造和谐司法环境,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诉讼活动时间安排以方便当事人生活、工作为前提。该院十分注重调解、庭审、送达等诉讼活动的时间安排,把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工作作为原则性要求,主动征求意见,合理安排时间。

审理案件以听取意见、加强调解为中心。该院在审理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赔偿案件中,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把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作为调解的基础性环节,通过“情、理、法、信”等,促使案件调解结案。

刑事审判以人权保护、情理感化为己任。该院对刑事被告人,利用各种时机,多方面、多角度做其思想工作,使其在接受惩罚的同时,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痛改前非,增强感化效果。

执行工作以力促和解、自动履行为目标。该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力争主动履行。尽量少采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避免引发冲突和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