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素心)日前,潢川县检察院受到该县县委宣传部表彰,被评为2014年度潢川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潢川县检察院狠抓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创新机制、发掘亮点,展现检察队伍新形象,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成绩斐然,受到县委宣传部多次表彰。由该院检察长王才远撰写的稿件《“一二三”工作法 实化非羁押诉讼》获全县“好新闻”奖,另有1名检察干警荣获全县“年度外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