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反渎部门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以来,信阳市检察院反渎部门以此为抓手,紧密结合“两服务一配合” 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涉环保领域渎职犯罪16件25人,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去年年初,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曹建华带领市县两级院反渎部门对全市境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新县沙窝镇、周河乡境内的14家石材厂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建加工厂,导致位于沙窝镇、周河乡境内国家级公益林区和省级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中的541.35亩林地被非法占用或永久性破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随后,该院反渎部门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最终查明,新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4名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对石材厂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导致林地被非法占用、永久性破坏。该院反渎部门又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将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新县森林公安局第四警务(护林)区两名工作人员也绳之以法。
这6名涉及新县林业、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绳之以法,只是全市反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严肃查办环保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要求的一个缩影。为守护好信阳这片青山绿水,全市反渎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专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四项措施,严查涉林、涉水、涉沙、涉矿等背后的职务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组织反渎干警定期定点举办法制讲座,采取个案预防、发检察建议和回访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去年以来,已组织各类宣传讲座1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二是主动出击,挖掘渎职犯罪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加强与反贪、公诉等内设部门联系,实现信息互动,从中发现渎职犯罪线索,共立案侦查5件7人。与此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从中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共查办重大渎职案件4件8人。三是整合资源,快速有效突破案件。市检察院反渎局有效整合全市反渎侦查资源,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实现侦查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抽调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办案骨干深入办案一线。每逢重大疑难的案件,主管检察长和反渎局局长坐镇指挥,攻坚克难,带动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跟踪问效,保证案件质量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着力加强机制建设。案件初查时,要求侦查工作前移,将功夫用在初查上,做细做实,扎实取证,提高成案率。立案前,市检察院注重跟踪监督,严格把关,确保立案准确。移送起诉后,和公诉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起诉到法院后,及时与法院沟通,保证涉环保领域的起诉案件能在当年内全部判决,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金山银山,也要青山绿水’,全市检察机关将发挥检察职能,严查涉林、涉水、涉沙、涉矿等背后的渎职犯罪,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的碧水蓝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懿如是说。
□胡传仁 王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