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钊 孙 健)近年来,淮滨县法院把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严把文书制作和审批关,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严把文书制作关。该院在制作文书时,突出“四性”,即在内容方面要求语句表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说理性、逻辑性;在形式上突出规范性,做到要素齐备,格式、语言规范,各部分构成完整科学,排版、装帧等外观统一美观。

严把文书审批关。该院对裁判文书进行统一管理,严格监督,实行书记员、案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三级校对、审核制,要求做到内容准确、说理透彻、逻辑严密、格式规范、语言精炼。在文书定稿时实行分管院长签发制,有效杜绝了错别字、语句不通、引用法律法规错误等不合格裁判文书。

严把文书评查关。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所有文书进行一次评查、评比,评出“最优”、“最差”文书,并通报评查结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研究,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纠正或采取相应措施补救,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严把文书奖惩关。该院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检查考核力度,每半年对裁判文书进行一次汇总,根据《裁判文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严格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使审判人员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