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 为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司法部、全国老龄办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老龄工作机构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通知要求,要着力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要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等减免法律服务收费;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对老年人,特别是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