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近年来,罗山县法院不断创新司法理念,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延伸工作,将行政审判工作重心前移,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调,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等方式,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该院不断延伸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服务,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与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服务机制,与涉诉纠纷较多的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服务平台。拓宽行政案件协调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行政部门领导等共同参与案件协调工作。

实施司法建议常态化。该院不断延伸司法建议服务,对审判中发现的不规范执法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并认真听取其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其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和帮助,以个案促进规范化行政。2013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7条,12条被相关部门采纳,并转化为推动或改进工作的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