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铎)在4月2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2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与2012年相比,南湾湖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治理后南湾湖I类水质湖区面积和II类水质湖区面积所占全湖比例提高了7.7个百分点。整个湖区I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且水质呈现好转趋势。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南湾湖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在项目审批上,我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实施最严格的环评制度,积极实施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该“负面清单”明确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发的一系列限制性规定,为区域开发划定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持续开展禁餐、禁泳和拆除违章建筑行动。2014年夏季,我市组织开展禁餐、禁泳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驱散和劝解游泳人员50余人次,取缔违法经营游泳衣物摊点2处,拆除农家饭牌匾29块,拆除新增农家饭店11处。加大水源地监测频次。市环境监测站在南湾湖已有水质预警监测体系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物力,加大南湾湖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千方百计扩充监测因子,并与供水公司开展同步监测,建立了数据共享制度,确保实时掌握南湾水质各项因子情况,保障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