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对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和“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的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8000毫升、6000毫升和4000毫升的无偿献血者。自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已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