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 勇 汪 虎)2014年以来,罗山县从规范干部选任、建立绩效档案、强化监督检查三个方面着手,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规范干部选任。该县认真执行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同时,对11个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

建立绩效档案。该县对全县市管干部和38名乡镇党政主职建立了纸质和电子版的个人实绩档案。

强化监督检查。该县建立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实施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行为。

2014年以来,该县共查办各类案件97件,党政纪处分9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