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3月10日13时48分,罗山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安置小区有纠纷;14时32分,110指令:西亚超市门口有人打架;15时04分,巡特警移送一起新都名苑打架的双方;16时29分,巡警又移送赵园路口打架的二人;16时46分,110指令:亚兴通道卖瓷器的有人打架;17时07分,110指令……为既要做到受案及时、有案必立及到达办案场所,又要让群众满意,该所所长刘鹏飞果断地将该所仅有的7名民警分成三组,第一组3名民警带嫌疑人到局办案中心问材料,第二组2名民警到县人民医院调查伤者材料,第三组2名民警在所值班负责接处警及调解纠纷。

17时40分,因行车发生纠纷的葛某与余某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余某赔偿葛某200元钱并当众向葛某赔礼道歉,二人握手言和。离开时,葛某的家属催促说:“快走,人家警察还得处理下一拨,别耽误事。”

19时57分,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新都名苑因送货发生纠纷引起打架的夏某与副食店的老板冯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夏某一次性赔偿冯某1500元。

11日凌晨2时3分,亚兴超市门口因停车问题潘某某将赵某殴打的案件在民警做了大量的工作下得到了圆满解决,潘某某自愿赔偿赵某6000元,二人满意而归;4时56分,亚兴过道里因花瓶价格问题,顾客殷某将老板黄某殴打致伤的案件也得到妥善处理,民警依法调查取证后,因二人都忙于生意,双方自愿要求调解,在民警的主持下,殷某一次性赔偿黄某10000元,双方互不纠缠。

处理完案件后,民警才想起昨天的晚饭还没有吃,再巡逻一圈该吃早饭了,大家调侃道:今天的早餐加昨天晚上的晚餐,一顿顶两顿,经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