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钊 孙 健)近年来,淮滨县法院把集中清理未结诉讼案件作为推动案件质量提高的重要抓手,采取四项措施化解积案,力促未结诉讼案件及时审结,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设组织,建制度。该院成立了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案督办负责制,全面掌握工作整体进度,逐案制定责任计划和清案措施。同时,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清理范围和时限要求,力争对未结诉讼案件全部清理。

严排查,建台账。该院采取业务庭自查上报、立案庭清查统计等方式,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彻底查清未结案件总数后,由审管办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建立台账。实行案结销号制度,全面掌握未结诉讼案件真实情况。

作说明,重督办。该院实行“一案一说明”制,对排查出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责令业务庭庭长就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作出说明,并由院长亲自过问。同时,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督办力度,根据未结案件落实难易,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对不积极落实的负责人,严格追究其责任。

讲责任,重预防。该院对确实因鉴定、公告及当事人的查询不到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重点查明后及时恢复审理的情况。对于确因审判人员懈怠等人为因素导致未结案的,坚决问责。同时,加强预防,及时跟踪分析总结问题原因,通过局域网的信息平台,加强审判流程监控,严格审限延长、变更,杜绝“边清边积”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