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国启 通讯员 郑 旗)“我叫肖万春,今年12岁,自小父亲失踪,母亲离家出走,我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长大,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六七岁时我就帮奶奶除田地里的杂草、放牛、做饭、洗衣,冬天帮奶奶暖腿,夏天捉泥鳅卖补贴家用……”真是苦难的孩子早当家。日前,在该区三级干部大会上,12岁的明港镇新集小学五年级学生肖万春,代表平桥区第十一届“十佳道德楷模”,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社会传达了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执著坚忍的担当精神。
据悉,自2004年以来,平桥区坚持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先后11次举办评选“十佳道德楷模”活动,以此弘扬传统美德,在该区引领社会新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成为该区着力进行社会建设的成果之一。
该区文明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评选活动历时1年,经全社会发动、群众投票、实地评审、逐级推荐、组织筛选、媒体公示等环节,在普通群众中层层公开评选,最终评选出肖万春、左洪永、牛华安、方道元、黄万明、牛立莲、丁德群、李美雪、陈春、吕明尚等这批年龄最小12岁、最大66岁的“十佳道德楷模”。
为了使评选活动的社会效应最大化,该区对此次评选出的“楷模”的典型事迹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同时,采取巡回宣讲等多种方式在区各机关单位、乡镇街道以及群众中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以浓厚的社会道德建设氛围引领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