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哲 殷英

“3月9日购买的酸奶,生产日期是去年12月24日,已经过期53天。发现时,孩子和我已经喝了大半瓶,而且我还是个孕妇。”厉女士说。

3月9日晚上7点,家住中心城区的厉女士带着孩子去信阳沃尔玛超市购物,购买了买二送一的某品牌酸奶,厉女士只看了两瓶正价购买的酸奶的生产日期,并未注意贴有促销标志酸奶的生产日期。

据厉女士回忆,她曾多次在其他超市购买相同品牌的酸奶,以往购买时售货员会告知酸奶的保质期。有时超市将快过期的酸奶以赠送的方式捆绑销售,她也会注意一下,一般购买后就会立刻饮用,谁知这次喝了一大半后才发现这酸奶早已过期了。

10日上午,厉女士来到沃尔玛超市,超市的部门主管为其更换掉了过期酸奶,并表示这两天如果她与家人的身体出现不适,可以到医院检查后,拿着单据来找他。

记者了解到,对于快过期的食品,超市都会在到期前两三天下架,下架后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转为品尝品,供顾客品尝;二是转为赠品,买二送一处理;三是若以上两种情况下还没有处理掉,那就退回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