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日前,记者在罗山县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提升环保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该局出台了加强环保监管工作的五项新举措。

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到,这五项新举措包括:一是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该局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2015年年底前依法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三是实施阳光行政。切实做到政务“五公开”,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排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行政处罚依据、处罚措施和执行情况,举报电话公众监督。四是以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为目的,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大媒体及社会宣传力度,强化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工作,弘扬环境保护正能量,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