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 讯 员 邵梦华

现年42岁的李颖,是信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自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以忘我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素质,得到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连续15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市局嘉奖,先后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胡杨好剑破苍穹,穆然高矗笑乐风。流光流年流水去,极月丹霞万丈虹。”从警以来,李颖同志就像胡杨般傲然屹立,为公安事业默默付出。尤其从事警务督察工作后,更是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业务认识的学习,很快成为督察支队的中坚力量。他始终把学习作为塑造人生、美化人生的重要途径,广泛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工作。并把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督察工作之中。他敢于叫真,敢于认真督察,他知道只有认真督察,才能发现问题、揭露隐患;只有认真督察,才能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帮助基层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参加督察工作以来,他先后9次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大型异地交叉集中督察行动,多次参加市局组织的集中督察行动,为基层公安机关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为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全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近年来,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督察工作的期待和愿望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诉求和标准越来越高,作为督察支队综合指导室主任,李颖深刻认识到,只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出谋略,想办法,拿主意,才能成为领导靠得住、信得过、离不开的得力助手。为当好参谋助手,他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学习,在及时掌握大量信息情况的同时,把握全市公安警务工作的发展规律和方向,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向领导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参考建议。

在推进全国“两会”安保督察工作中,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情况,李颖向支队领导提出开展全市交叉督察的建议,得到领导的认可,并及时组织全市督察警力开展督察行动,整个行动先于省厅统一部署,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公安机关“两会”安保工作。

扎实开展业务工作

作为督察民警,李颖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积极参与现场督察工作。2014年以来,李颖先后参加现场督察6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210余个,编发督察通报87篇。特别是在对全市公安机关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打盗抢反暴恐”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督察中,他不但参与督察,还承担着每次局长视频调度会ppt演示文字内容的撰写工作,始终做到忠诚履职。

综合指导室作为全市督察系统信息中枢,担负着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和综合协调各项督察业务工作的重要任务,工作千头万绪,却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多年来,李颖坚持为领导服务与为同事们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支队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保证了支队各项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支队就处理各种公文600多篇。繁重的督察工作使得他不得不长期坐在电脑前,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但他没有请一天假,夜晚加班、双休日开展工作成了家常便饭。

在李颖的理念中,必须做到工作不过夜、不累积,处处严格要求,李颖不仅担负着督察支队整体绩效考评工作,还要对县局督察大队、直属分局执法执纪监督室的督察工作考评。每月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他还要想方设法为督察支队争取考评分值,对县区督察工作考评成绩进行汇总通报,每项工作都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完成,客观公正地反映基层督察部门成绩。

深入综合调研

在严格要求别人的同时,李颖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紧紧围绕服务支队整体工作和领导决策,深入解析社会发展脉搏,准确把握警务督察工作前进方向,提高综合调研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为推进督察工作创新发展,李颖建议在全市警务督察部门形成调研之风,要求全市各级督察部门每月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在破解警务督察工作难题、创新督察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李颖利用业余时间撰写的《浅谈如何做好一名新形势下的督察民警》等论文,先后被省督察总队、公安部督察局予以采用。

开栏的话

不管风吹日晒,还是月明星稀,在我们身边,总有那么一群人,在注视着我们的安全,守望着我们的平安。他们就是当代最可爱的人——人民警察。

在建设魅力信阳中砥砺奋起,在挑战中革弊求新,在奋进中践行科学发展——面对着“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召唤,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科学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下,顺应时代潮流,坚持科学发展,始终坚定前行在实现梦想的光明大道上。

从本期开始,我们在这里集中展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的风采,一个个事例,一组组数字,一幕幕图景……或静默无声,或震撼动人。这是无数普通百姓品味喜悦拥抱幸福的基石,更是市公安局党委团结带领全市公安民警与时俱进、执法为民的生动见证,在不经意间将我们深深打动,也让我们思索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