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和弟弟穿上你们买的棉袄和棉鞋,可暖和了,刚刚在外边堆了一个雪人,白白胖胖的,可好玩了!谢谢叔叔和阿姨!”

2月2日,息县检察院未检科两名办案人员望着空中飘零的雪花,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小丽姐弟俩。

“今后要列个计划,看看怎么帮衬姐弟俩。”聊着聊着,他们便回想起半年前的那起案件。

2014年7月,息县检察院未检科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案件卷宗材料显示:同年5月,未成年人陈某酒后驾驶货车发生事故,致使路边的行人谢某当场死亡;陈某的家人赔偿受害人妻子王秀兰经济损失30万元,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协议。随后,案件进入直接审查起诉阶段。

依照法定程序,两名办案人员审查相关证据后发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年7月,案件提起公诉,因受害人家属王秀兰居住地距城区百余里,交通不便,他们只好尝试通过电话告知的形式,向其简要介绍诉讼权利、了解核实民事赔偿有关情况。

尽管办案人员反复地解释说明,年过七旬且不懂法律常识的王秀兰老人仍听不明白办案人员所表达的意思,只是说自己和司机进行了和解,得到赔偿金15万元。

“双方协议赔偿30万元,她却说只得到了15万元,难道有中间人吃了‘二道馍’”? 办案人员不约而同地产生疑问,他们决定赶到王秀兰家中一探究竟。

几经颠簸,办案人员终于来到一个土墙上长满青草的农家小院,见到了白发苍苍的王秀兰老人。

一聊起家常,老人忍不住泪流满面,絮絮叨叨地说起了家庭的不幸遭遇。

原来,老人的儿子几年前离婚后就外出打工,至今杳无音信,撇下了一双不足十岁的小丽姐弟俩。老伴谢某为了寻找儿子,四处借钱,家里欠了十多万元的外债。祸不单行,谢某又遭遇了车祸。谢某的丧事全是老人的侄子谢岗帮忙操办,“事故赔偿”也是其代为办理的。谢岗给了她15万元现金后,就带着家人一起又到新疆打工去了。再一细问,王秀兰却找不到侄子的联系方式。

回到单位后,这两名办案人员立即将案件的有关情况及王秀兰老人的不幸遭遇向检察长作了汇报。

“尽快找到谢岗,查清‘赔偿金’的事实,同时要想法设法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带着检察长的嘱托,两名办案人员又踏上征途。几经周折,他们终于和谢岗取得了联系。谢岗一再声明,自己将另一半赔偿金偿还了谢某的外债。接着,办案人员依据谢岗提供的信息,分别走访了十多名群众,确认谢岗的说法属实,并将这一消息告知了王秀兰老人。

弄清楚“赔偿金”的事情后,办案人员仍感到心里沉甸甸的。王秀兰老人已经没有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再加上小丽姐弟俩还小,他们手中的15万元虽能够维持几年的生活,可今后该怎么办呢?这份忧愁和牵挂已经在办案人员的心中生根,也成为了一份挥之不去的情结。

2014年8月中旬,息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随后,在该院检察长吕钺过问下,办案人员协调当地政府,将王秀兰祖孙三人纳入困难救助对象,直至俩孩子成年;联系教育部门,为俩孩子办理了“减免学习费用”相关手续;并和当地村委会商定,共同结对帮扶王秀兰老人。

半年来,办案人员先后4次来到老人家,为小丽姐弟俩送来粮油、衣物、书包等物品。

“听说你们要来,俺今天专门包了饺子!”雪花中,王秀兰老人紧紧拉着办案人员的手,乐呵呵地说道。

□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 讯 员 李家银 余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