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缘故,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赡养纠纷案件,不仅没有减少,且呈上升趋势。从笔者所在的法院来看,近三年来,仅审结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就达71件。

农村赡养问题,为何呈上升趋势呢?

首先,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各类人员流动性加强,受拜金主义等思想影响,一些无视老年人权益等不道德的思想行为滋长,传统孝道观极力推崇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有所淡化。其次,有些农村老人,在子女分家另过后,因身体状况还好,就会帮助个别子女照顾孩子和料理家务。这样就造成未得到帮助的子女自认为得到帮助的就应该去赡养老人的错误想法。再次,在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和宗法制度下,老人是一家之主,养老与敬老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随着生产方式的变更,农村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由过去的核心型、被依赖型转变为从属型、依赖型。

解决好农村老人赡养问题,除了发挥好法律这个“武器”外,就是要大力弘扬传统养老的“孝道”文化、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社会氛围,进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罗山县人民法院 董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