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哈尔滨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集资金额高达20亿元的案件。2008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被害人举报称,他们自己投资到英霞公司金额累计达300余万元人民币,而英霞公司的投资群众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可能高达数亿元。

立案后,警方迅速成立英霞案件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追缴赃款。截至2009年11月,查明公司涉案人员26人,抓获15人,公司董事长焦英霞、副董事长邓兰亭、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邓立学、总裁杨春孝、财务总监陈维明等公司高层人员均已到案,14人已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其余11名在逃人员主要是公司部门经理,已上网通缉。对英霞公司涉案的企业、厂房、产品、办公用品、部分个人名下房产、车辆等相关财物已经依法查封、查扣,并向社会公布。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共受理报案登记6502人,涉案总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此数字还不包括黑龙江省外的参与英霞公司投资的受害人数和金额。

非法集资骗术揭秘

据负责此案的哈尔滨市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魏春华介绍,英霞公司编织的各种名目和光环的吸存方式,都是以高额回报、共同致富为诱饵,骗取群众参与其所谓的“投资”。

英霞公司非法吸存时间长达6年,其间之所以没有群众报案,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案发前始终不断变化和推出新的吸存名目。

——期权股:投资人先购买爱心卡获得投资资格,初期每股为328元,中期每股为1300元,月返息3%,每三个月一返息。到后期,为大量吸引投资现金,将返息率改为半年期一次性取息返利率为月4%,一年只取一次息返利率为月6%。

——原始股:推出每股1.3元或1.8元的“股票”,不返息。产权股:每股3.6元或3.9元的“股票”形式。

此外,还有买一送二、有奖销售,“深圳产权股”“入股款”“深圳股票”“期股权”……英霞公司用推新吸入的资金填补前期亏欠的资金窟窿,基本保证了能按时支付利息。当偶尔遇到资金断链时,公司以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合作、收购等盈利项目中为借口,暂缓返息稳住投资群众,直到公司最后崩盘不能按时返利,才有群众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