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智勇)近日,潢川县法院高效稳妥执结四起先予执行的房屋腾退案件,有力地支持了该县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自潢川县武装部土地招拍挂以来,该县武装部多次与原办公楼下的15间门面房承租户协商腾房未果。该县武装部于2014年11月20日对李某某等5租户超过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占用12间门面房的行为提起诉讼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潢川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涉及公共利益且理由正当,迅速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书,但4户“钉子户”占据11间门面房拒不履行法院裁定。

潢川县法院院长尹伟了解情况后,要求案件的执行既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公共利益,又要快捷高效。该院执行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确定了以人性化执行促成和解的执行思路。执行法官通过走访,摸清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解法律规定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同时与承租人平等交流,真诚相待,了解他们的现实处境与实际困难,对其诉求中的合理部分表示同情和支持。1月13日夜22时,四户占用的11间门面房全部腾空完毕并交付申请人接收。1月14日,在县直多个部门配合下,这座因承租户不腾房两年未拆除的旧楼房被顺利拆除,实现了净地出让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