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志豪 陈全)一村民因为他人抽砂船抽砂殃及自家承包地,遂以武力维护自己权益,致使对方一人锁骨骨折。1月27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认定被告人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
固始县法院查明,2014年7月14日,潘某与其妻在固始县三河尖镇三淮村夹河河段,发现宋某的大泵船靠近自家承包地抽砂。潘某遂与妻子登上宋某的抽砂船,让其停止抽砂,双方发生冲突。潘某夫妇和宋某夫妇厮打,双方均受伤。厮打停止后,宋某又与潘某妻子发生争吵。潘某顺手拿起抽砂船上的活动扳手砸机器设备。宋某与妻子马某上前阻止,潘某持扳手砸向马某的左肩,致其左侧锁骨骨折,损伤程度系轻伤。庭审后,被告人潘某赔偿被害人马某现金115000元,取得马某谅解。
化解矛盾 赤诚为民
本报讯(仵宗菊 周传宗)日前,平桥区查山乡政府办公楼前响起了噼里啪啦鞭炮声,一位老人手持红色锦旗,感谢乡司法所解决了他多年的难题。
1997年,查山乡查山村樊庄组樊某承包三人责任田,1999年因与他人争水引发殴打致妻子死亡,其丢弃责任田外出打工,承包责任田闲置无人耕种,查山村委会将此责任田临时指定给同村民组陈某使用,樊某2008年外出打工回来后,要求继续耕种原承包责任田发生纠纷,经村支两委进行调解未果。
1月20日,查山村委会将此案件上报至查山司法所进行调解,司法行政调解人员接到案件后,多次找到陈某,给他讲解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终于打开了陈某心结,陈某同意将樊某责任田返还,双方言和。
驾车病发 撞人违法
本报讯(孔晶晶)男子驾车途经闹市时,癫痫病发作,驾驶的车辆突然失控,撞伤了路边商场就餐的消费者多达18余人。1月27日。罗山县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何刚(化名)免予刑事处罚。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刚20年前从楼上摔下,致头部受伤。医生检查后诊断为症状性癫痫。2013年8月,何刚驾车经过路口时,车辆突然驶入路旁某商城广场,撞向正在大排档就餐的人群,致18人受伤,6人财物损毁。公安人员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将何刚带离现场。案发后,被告人何刚亲属赔偿了所有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0万余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拒不执行 再获刑罚
本报讯(鄢有生 章 婷)为儿子办婚宴,晚上燃放烟花时导致邻居家中失火,被法院判赔偿后,有能力履行而隐匿财产拒不执行,从而再次受到法律制裁。近日,被告人赵某因不执行法院作出的法律判决,被平桥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2年3月7日,家住市平桥区长台关乡的被告人赵某为儿子在家中办理婚宴,晚上燃放烟花时导致邻居尹某的废品收购站起火造成经济损失。经审理,平桥区法院于2013年3月23日作出判决:赵某赔偿尹祖英经济损失216781.80元;被告赵某在诉讼过程中将居住房屋出卖得款256000元,2013年9月2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3)信中法民终字第986号判决书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执行过程中,赵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隐匿财产拒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