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去年以来,罗山县法院积极推行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由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引领全院干警积极践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有效缓解审执一线案多人少矛盾,逐步实现审委会委员正常办案、院领导带头办案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为了实现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办案常态化,该院坚持把院领导、审委会委员亲自办案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明确规定了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年均办案的数量和类型,重点办理重大典型、群体性和发回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院领导、审委会委员通过亲自办案,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经验。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已审执结各类案件306件。如今,在该院已形成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新风尚,带动了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