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潇 孙 阳) 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通过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严处危害生态文明建设职务犯罪、夯实绿色司法环境三举措,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违法犯罪,为浉河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该院一方面坚持快捕快诉、宽严相济,坚决打击辖区范围内的滥伐林木、非法占有农用地、非法采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系,强化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
严处危害生态文明建设职务犯罪。该院严厉查处危害生态文明建设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造成生态资源重大浪费和破坏的职务犯罪。不断拓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注重从群众关注热点中摸排案件线索,重点查明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钱权交易等行为。
夯实绿色司法环境。该院不断夯实绿色生态的司法环境,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等问题,积极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督促起诉等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