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荣

群众满意是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永恒追求。公安机关与群众打交道最多最直接,公安工作水平高不高、公安队伍形象好不好,事关民生和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部门尝试推行警务调查,将群众评价与综合考评有机结合,收到了抓工作、促服务、赢民心、树形象的良好效果。

信阳市公安局警务调查中心成立几个月的实践表明,警务调查是公安工作“民本”思想的充分体现,看起来只是一项服务性措施,却体现了公安工作理念的深刻变革,带来了综合考评由“指标导向”为主转为“民意导向”为主,蕴含着深刻的民意导向理念、监督量化理念、群众至上理念,符合现代警务要求和公安工作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必须充分发挥其评价、监督、指导作用。

人民满意是评价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也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民意主导考评”、“民意主导警务”,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扩大警务调查渠道、延伸警务调查触角,以立体式监督约束促进公安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正规化、高效化。要通过警务调查,及时倾听民声民意,发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指导问题并加以整改,使警务调查真正成为公安工作的“晴雨表”和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