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瑜 舒金养)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一级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中,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脱颖而出被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领导重视,部门抓好落实。该院检察长陈军多次带领主管检察长与监所检察科同志到驻所检察室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听取汇报。在院党组的重视督促下,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以及检察专线网的搭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面,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通过与看守所在押人员谈话的方式,积极挖掘职务犯罪线索,成功追诉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案件并获1年有期徒刑实刑判决。

强化标准,积极整改完善。根据省市院关于争创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标准要求,该院对县看守所监区9个监室及1个检察官谈话室实行检务公开栏上墙,并在9个监室及家属会见室外墙上设置检察官信箱,方便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进行举报、申诉、控告。在日常检察监督方面,该院通过安装看守所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实现了对看守所日常执法监督的电子信息化办公。

建章立制,规范各项工作。该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驻所检察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驻所检察人员行为规则》;为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重大事故处置制度》;为规范办案工作,制定了《自侦案件初查制度》、《办案工作制度》。同时,与新县看守所联合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审查制度》、《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制度》等相关制度。由于落实措施得力,工作认真负责,保持了本辖区看守所20多年来无超期羁押、无安全事故发生的良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