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公宣

这是一组用鲜血和生命凝成的数字: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有22名民警、3名职工因公牺牲,161名民警因公负伤或致残。

再往前溯。2010年至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120名民警因公牺牲,平均每年24名,平均年龄42.9岁;536名民警因公负伤或致残,平均每年107名,其中295名被民政部门评定为不同伤残等级,占到全省因公负伤总数的55%。

是什么,让他们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临危不惧?是什么让他们在病魔袭来的时候毅然坚守?是一种信念,这种信念叫做忠诚。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忠诚”二字重千钧。

忠诚至上。一个英雄倒下了,又站立起无数个英雄;一座丰碑矗立起,便会激励更多人奋勇前行。正是有了这种精神力量的感召,河南公安队伍才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

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们从不畏惧和却步。为了中原的平安和谐,无数公安民警舍生忘死、前仆后继,早已用热血和生命作出了庄严承诺。

和平年代,流血牺牲对于许多人来说是那么的遥远和陌生,但对于公安民警而言,却又是不可回避的命运。惊心动魄的战斗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初冬的深夜,一名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纵身跳进冰冷的黄河企图赌一把,几乎在同时,台前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指导员李佃铎纵身而下直扑对方,扭住脖子将其拖到岸边。就是这样一个壮汉,却因连续加班、劳累过度,将生命定格在追逃途中,牺牲时年仅44岁。

2014年2月,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民警韩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的情况下,主动请缨抓捕,伪装成修理工诱使屋内嫌疑人将门打开,冲入房间和犯罪嫌疑人展开搏斗,最终将其摁在身下。被擒获的犯罪嫌疑人说:“我是个亡命徒,没想到这个警察比我还不要命。”就是这样一个英勇无比的刑警,却在不久后一次蹲守抓捕中遭遇车祸不幸牺牲,年仅42岁。

2014年4月,开封市公安局南苑派出所民警孙占红,面对双方群众械斗,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不顾危险,冲到中间阻隔,最终防止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但自己却鼻骨骨折,身上被锐器扎伤。然而,由于积劳成疾,孙占红倒在了巡逻的警车上,再也没有醒来,年仅48岁。

2014年7月,邓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赵雄志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被两辆货车相撞挤在中间光荣殉职,年仅33岁。

……

在2014年牺牲的公安英雄谱里,我们还应该记下他们的名字: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庞新社、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正科级侦查员张学军、开封市公安局相国寺派出所交通巡防大队民警丁峰、新乡市公安局平原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刘华伟、焦作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副所长王志春、商丘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吴远航、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谭玉华、西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杨家华、西华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胡沂东、淅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李玉浙、贾文荟、南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翟玉明、南召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陈正伟、方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宋玉山、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巡防大队大队长杨从华、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火车站中队长李勇、永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聂世杰、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教导员刘鹤胜、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张振林、渑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李拥军。

为了中原大地的安宁,他们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生命的壮歌,成为2014年以及这个时代的记忆,这不仅是中原八万公安民警的骄傲,也是一亿多中原父老的自豪。

为人民利益而英勇献身,人民不会忘记。在他们的追悼会上,相识不相识的人们不约而同地从四面八方赶来,挥泪相送,以表达他们对英雄的崇高敬意和无限哀思……

如果说,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牺牲的公安民警是无限光荣的,那么这又是一道不同于正常人的人生风景,背负着人民警察的使命,因公致残的一批警界勇士们依然在工作、在生活、在战斗。回首过去,他们同样青春无悔。

说起平舆县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民警梁亮,不少百姓竖指称赞,因为他在危急时刻,用身体挡住了砍向人质的刀。

2014年6月20日,民警梁亮等人奉命处置一起劫持人质事件。在犯罪嫌疑人挥刀砍向人质的那一刻,他奋不顾身扑向犯罪嫌疑人,身上多处中刀,血流满面,仍死死抓住嫌疑人不放,为营救人质赢得了宝贵的几秒钟。

如今,梁亮还像以前一样为公安事业辛勤工作着。留在他脸上那道长长的疤痕,是一个人民警察舍生忘死的光荣勋章。

……

“正义所在,舍命去做,愈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愈是显出人格的伟大。”担当精神就是要担难,在生死关头挺身而出,这就是人民警察的赤胆忠心。

他们的工作没有时间表,他们的奉献没有终点站。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一个个优秀的公安民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过早地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正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近些年来,维稳任务越来越重,而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据统计,我省目前平均万人民警数为7.97人,远低于目前全国平均万人民警数12.6人,甚至少数偏远地区平均万人民警数仅仅1人。(下转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