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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队伍,强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派驻队伍,是市纪委管理好、利用好、发挥好派驻机构的关键。”张冬梅介绍,“市纪委一方面抓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联系及管理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协作区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查办案件协作区的办法》等,规范派驻机构管理。在选任上,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选任条件及操作程序》,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共提名和任免干部122名。2013年,在派驻监察室主任中推荐副处级干部,实现了派驻统管后在干部选任上的历史性‘零的突破’。在考核管理上,市纪委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出台《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年度目标考评细则》《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办法》等文件,对派驻市管干部有17%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对科级及科以下干部有15%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理顺了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奖励。在教育培训上,凡新进派驻机构干部,一律先参加中央、省或市举办的新任纪检干部培训班,提升素质,练好内功。另一方面,强化执纪问责,深化‘三转’。我市各派驻机构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在监督对象、监督领域、监督方式上全面拓展监督范围,突出抓主要领导、抓反面典型、抓责任落实、抓常态检查、抓长效机制,通过‘点’派驻、‘片’整合、‘面’指导,以‘整合力量、统一管理’为主线,派驻机构的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所有市直单位。”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进一步深化,在新的一年里我市派驻统管工作一定会‘聚指成拳’,激发出监督能量,助力魅力信阳建设!”张冬梅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