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 华春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郭玉强7日在中国政府网的在线访谈中表示,慈善组织的募捐情况等11项内容必须公开,而且需要3个月公开一次。

“比如内容,慈善组织一些常规性东西,比如章程、组织代码、住所、负责人、内设机构、募捐情况、募集款物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共11项内容必须公开。”郭玉强说。

他同时表示,文件对公开时限的要求也相对较严。“我们要求3个月公开一次,如果这个项目3个月以内完成自然就公开了,如果超过6个月,必须3个月公布一次。”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