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我市违法违规用地、建设、开发经营项目(简称“三违”)集中整治工作,规范用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2007年以来已建成和在建项目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为集中整治“三违”的范围和重点。

二、纳入集中整治范围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等合法手续的在建项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工或自行拆除。对拒不停工继续顶风违规建设的项目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一律不得插手或者为“三违”行为者说情开脱,干扰阻碍集中整治工作,否则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各级各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对辖区或职责监管范围内发生的“三违”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甚至隐瞒、包庇、纵容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五、凡属纳入整治范围的“三违”建设项目单位必须主动申报,配合整改,对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如实申报并积极主动配合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否则,从严从重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支持集中整治“三违”工作,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5937697726 6365676

举报邮箱:xysswbgs@163.com

信阳市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建设和开发经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