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王晓磊

不愿年年评论,奈何年年上演。在不少地方,农民工“讨薪难”甚至是“讨薪死”又在寒风中出现,不少人获得合法报酬仍要以时间、尊严甚至人身安全为代价。人们呼吁,请像治理欠税一样治理欠薪。

欠税和欠薪,都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我们能够理解,欠薪问题复杂、涉及的行业多样,既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也存在于其它行业;它有时亦非简单的“一个铿吝雇主的故事”,而往往源于经济纠纷,工程管理混乱、工程款拖欠等问题交织;我们从未寄望于一个部门、一纸政令、一次行动可以彻底解决。

然而话分两头,欠税问题岂非同样复杂,主体岂非同样多元,涉及行业岂非同样广泛?为什么与欠薪相比,仅仅因为“债主”的身份不同,在后果的严重程度上就大相径庭,地方政府在执行力上就差异巨大?

欠财政的钱,后果很严重。经营者无论有多少理由,若敢明目张胆不交税费,都是“老虎头上拍苍蝇”,就要面临被曝光、扣押、查封、强拍、没收、坐牢,有的偷税漏税的不是逃到海外多年都能弄回来吗?而不付农民工工资呢,为什么处罚这么难?瞒报做账,敢明欠者不在少数,只要关紧大门、请足安保,事儿不闹上媒体头条,大可安稳过年,与欠税的后果不能同日而语。

同样的欠债,后果却大相径庭,反照出不少地方、不少部门在“选择性”履职履责,责任驱动被利益驱动取代,有利益的则雷厉风行、无利益的则唯恐沾身。如果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相关的每一个行政和司法部门都“选择性履职”,纠偏机制就会全链条失灵,农民工就会投诉无门,逼其走上堵、闹、缠一途。

面对“讨薪难”甚至“讨薪死”的农民,记者想说,请把他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请像严格执行税法一样严格执行劳动法;请像关心财政的钱袋一样关心农民工的钱袋。我们不忍在年年冬日,都看到他们顶风冒雪、挈妇将雏,面临同样的等候。

(新华社重庆12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