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请您仔细阅读并核对手中持有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

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验原件)

三、当事人身份证明

(一)身份证(验原件)

(二)有婚姻状况: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在同一户口簿上)(验原件)

(三)无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出具《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

说明:

1.未婚:从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次日至今;

2.离婚:从离婚次日至今;

3.丧偶:从丧偶次日至今;

4.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信息相一致。

四、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