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孔凡国为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免去:
李红卫、黄岳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光俊、程德安、丁天和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