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 华 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构建涉农惠民领域资金防护网,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出利剑,开展专项打击保民生。该院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大要案,查办了某乡镇副科级干部方某、村干部张某挪用公款案,村干部郑某贪污案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三年来,该院立案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3.5%,涉案金额333000余元。

重防范,构建安全防护网惠民生。该院一是构建预防联系机制。二是丰富创新预防措施。三是加强汇报争取支持。积极撰写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乡村干部职务犯罪调查等调研报告,争取县委、县人大支持;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农经局制定下发《关于在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用制度保障涉农惠民领域资金安全。

接地气,走进群众助民生。该院一是延伸触角服务民生。二是深入基层倾听民意。三是跟踪督办化解民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共同开展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