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德平)今年以来,新县“严把四关”,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质量,确保充分发挥作用,提升服务群众功能。
严把谋划设计关。该县县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实用、方便服务群众”原则,该县县委组织部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在乡镇党委把关筛选的基础上,最后确定14个村无活动场所、32个村活动场所不能正常使用。县委常委会确定,把上述4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整改内容,合理利用村卫生室、村小学等闲置资源,两年内完成所有新建或改建任务。
严把工程质量关。该县出台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协调县住建局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出两套建设平面图和效果图,指导各村工程建设。下发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质量管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突出重点,派专人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水泥和混凝土标号及图纸布筋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偷工减料。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村支书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
严把工程验收关。该县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质量验收组,在工程基漕验收、基础布筋、基础验收、现浇板的浇筑、主体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把关,确保每道工序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组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验收一个。
严把资金使用关。该县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新建10万元、改建5万元标准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村申请、乡镇签字盖章、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签字同意,再予以拨款。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财政投入资金和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必须统一管理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在村党务公开栏上公开,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