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农民。
2013年10月,陈永1岁5个月大的儿子小东因重度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去世后,夫妻俩做出痛苦的决定:将孩子的遗体器官捐献,用于科学研究;健全的角膜,通过红十字会捐助给需要的人。当时,武汉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告诉他,可以申请一万多元的人道抚恤金,但被陈永、吴敏夫妇婉言拒绝了。陈永说:“我们不想靠捐献儿子的遗体挣钱,希望医疗单位能够研究出治疗方法,避免这种病给其他家庭带来痛苦。况且,孩子的器官能在别人身上延续生命!”最终,这对负债累累的农民夫妇,捐献了儿子的遗体,拒绝了申请万元人道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