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 伟 周 辉)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机关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罗山县检察院侦监部门采取四项措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7人,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整合力量,打击犯罪。该院着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专项监督活动。
依托平台,依法办案。该院侦监部门将专项活动与两法衔接平台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摸排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
加强联络,信息共享。该院侦监部门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交流案件信息。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该院反馈涉嫌专项监督活动犯罪案件,使检察机关能及时掌握案件办理信息,及时提供指导和监督。该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指导行政执法机关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
营造舆论,加强宣传。该院及时报道专项活动的重要部署、阶段成果、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提升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