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文强 郭绍山)近年来,浉河区五星办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处始终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积极投入到基层服务中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近日,该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购房合同纠纷,经调解,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办事处大拱桥社区居民陈女士与邵先生于2009年11月18日自愿达成一项《房屋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陈女士以12万元价款将其返迁的其中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屋转让给邵先生。协议签订后,邵先生分两次付清了购房款。近期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陈女士之子赵某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不知晓,其母无权单方处置家庭共同财产等为由不愿交付房屋,民事纠纷随时可能酿成不良后果。

该办事处调委会接到陈女士的调解申请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对其责任进行了划分。责任划清后,双方均同意在调委会主持下协商解决此纠纷,最终双方达成终止《房屋转让协议》的履行,陈女士返还邵先生购房款12万元并赔偿占用期间经济损失的协议。现协议已全部履行,双方当事人对调委会的热情细致工作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