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花书增,男,71岁,新郑市薛店镇人
十几年前,花书增在村里办了一家面粉厂,十里八村的村民将自家多余的粮食存到他的面粉厂。1996年,花书增在没拿到钱的情况下,将厂里的60多吨面粉都交由对方代销。结果面粉拉走了,几十万元的货款却一直没能像对方承诺的“货到付款”。他向前来索要欠款的乡亲们承诺:“这辈子誓要还上乡亲们的债。”用17年还清债务,花书增才觉得心里踏实了。有人说:“你可以晚点还,乡里乡亲的,大家都理解。”花书增激动地说:“啥都可以晚,诚信一点都晚不得。”
花书增的事迹被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互联网上,广大网友纷纷竖起大拇指,为其“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