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吕 钺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全面把握和实践新形势、新任务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努力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对于县区基层检察院而言,笔者认为,只有不断加强并完善机制建设,才能从根本上为作风建设提供保障。

一、加强理论武装,健全和落实学习教育机制。

一要加强群众观念教育。检察机关要深入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检察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使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感受,把人民利益摆在执法办案的首要位置。二要加强公正执法教育。检察机关要广泛地开展现代司法理念教育,使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转变执法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三要开展艰苦奋斗教育。要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开展传统教育,确保干警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发现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

二、规范检察权行使,健全和落实防患机制。

检察机关要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约检察权行使的系列制度,形成检察人员“不敢违”、“不能违”的惩戒和防范机制。一是在侦查监督环节,重点建立和完善不批捕案件审批过程中的监督制约制度,打破容易滋生问题的真空带。二是在公诉环节,重点建立完善不起诉案件和不抗诉案件的审查等相关制度。三是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环节,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案件线索的受理、评估、分流和初查等。四是在诉讼监督环节,如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对各类申诉案件审查是否公开,立案监督中立不立案,审判监督中的抗不抗诉条件的把握等,要对内部监督等方面制度加以完善。

三、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和落实齐抓共管机制。

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党组重视、领导带头和责任落实。一是党组要高度重视。二是领导要率先垂范。三是责任要确保落实。要把纪律作风建设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把纪律作风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党组、支部和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四、狠抓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评价激励机制。

检察机关要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工作量化考核中。一是搞好“五个结合”,明确纪律作风建设目标,即政治教育与道德规范相结合,严肃认真地改进思想作风;素质考试与业务考评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地改进学风;法纪教育与职责约束相结合,积极努力地改进工作作风;宗旨教育与制度规范相结合,切实有效地改进领导作风;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求真务实地改进干警生活作风。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纪律作风建设分值纳入先进部门、先进个人等考评细则,全面客观地对检察干警的工作作出评价。三是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做到奖惩严明。

五、提升接受监督意识,健全和落实内外监督机制。

一要加强内部监督。检察机关要认真查找分析内部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仔细梳理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遵守办案程序、遵守检风检纪、执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等项目实行全面督察。二要适时适当通报。对严重不执行相关制度、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要予以适时公布,不包庇,不遮掩。三要强化外部监督。首先,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对应公开的执法活动,明确规定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其次,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外部监督社会化,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其三,建立开门纳谏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