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全国上下正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有新认识,采取新举措,争取新成效。

一、要有新认识

治国理政的升级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既与多年来党的治国理政思想一脉相承,又有适应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的创新发展。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法治建设施工图。《决定》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法治建设描画了施工蓝图。

法院工作航向标。《决定》既有理论层面的深邃思考,又有实践方面的重大部署,对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人民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采取新举措

在司法公正上下功夫。《决定》以专章对公正司法提出要求,人民法院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坚持公正司法的极端重要性,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在司法改革上做文章。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在司法规范上用气力。围绕四中全会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当事人和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审判权、执行权行使。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和指导。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其他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规范。

在司法队伍上花心思。按照《决定》提出的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不懈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三、争取新成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决定》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力争取得新成效。

实现认识上的统一。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前提下的依法治国。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实现形象上的提升。要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比较关切的问题入手,下大力气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维护好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

实现工作上的突破。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

实现保障上的有力。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有力的保障。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公正司法保障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坚持开展督导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对法院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法治信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