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然

又逢全国交通安全日,又要说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如果仔细观察一下马路现象,驾车恶习算得上交通安全的主要“杀手”之一。

查看今年交通安全日的宣传主题: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其具体内容是治理“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与媒体、网友评出的十大驾车恶习:车流中见缝插针;闯红灯;滥用远光灯;酒后驾车;开车打手机;特权车滥用特权霸道行车;小区内高速行驶;占道停车堵塞交通;向车外抛掷杂物等,有许多交叉子项。而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8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其中超过两成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违反禁令标志等。可以说,这些看似寻常的“小节”性驾车恶习,随时随地在制造着交通不安全隐患。

其实,这些恶习会带来的后果,驾驶员们也并非不清楚。无论是权威发布的令人警醒的数据,还是电视里、网络上播放的让人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视频,都能让人深切了解到驾车恶习的危害有多大。但是,为什么还有许多人一边看着他人的遭遇惊叹“好危险”,一边却仍然我行我素呢?想来还是侥幸心理作祟。怀有“我只喝了一点酒,不会有事的”,或是“这里没有警察,看不到违章”之类的心理,行驶在危险的路上。这种心理着实要不得。中国人常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关乎生命,关系安全,需要慎之又慎。

再者,驾车的安全与否,不但关系自己,也与在道路上的每一位行人息息相关。看似个人的驾驶恶习,也许会造成危及多人的事故,带来难以预估的损失。驾驶员有责任与义务遵守法规,严以律己,维护一个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

恶习不改,交通不宁;文明驾车,人人幸福。因此,我们呼吁公务车、军车、警车等车辆驾驶员要示范引领,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要争创行业文明,私家车驾驶员要增强文明法制意识,共同践行和维护交通安全,让道路更顺畅、出行更舒心、城市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