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诗绮

12月7日中午,记者在我市中山路看到,公用停车位被商户私有的现象,如今已不复存在,那些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牌子、隔离带也都被移走。浉河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杨雨亮告诉记者:“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设施,绝不允许被某些商户私有,更不能对自己门前的停车位收取任何费用。”

曾经向记者打来投诉电话的市民杨先生再次告诉记者:“经过城管执法人员的整治,现在停车方便多了,而且十分有序。”杨先生曾向记者反映,有一次他开车前往老城办事处开证明,结果发现路沿石上很多空闲车位都被临近的商户“保护”了起来,杨先生在一条街上辗转,结果也没有找到一处能够使其停车的地方。随后,杨先生的车在一家服装店门前的停车位刚停下,店主立即出来让他换地方停,并告知杨先生,门口的停车位是留给前来消费的顾客的,其他人不能使用。

杨雨亮告诉记者:“路沿石上用白线规划的停车位,都是公用设施。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所以公用停车位越来越抢手。只有合理、充分使用公共车位,才能有效排解道路交通的压力,维护我市市容及秩序。我们城管执法队员将长期做好监督工作,一定及时制止商户私自占有公用车位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