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引投诉 多方督促得解决
市民李先生反映,浉河区建设路鹭岛宾馆院内蓝天演艺厅无照经营,噪音扰民严重,请求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通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共同办理。经查,情况属实。该活动未经文化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属违法违规演出。针对此情况,市城管执法局责令该演艺厅对隔音设施进行了整改,并责令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测评;市文广新局浉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演艺厅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并按时到浉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市工商局对该演艺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予以取缔。
办证遇阻求帮助 积极办理解民忧
潢川县高女士反映,她于20多年前从潢川县南城区搬至北城机场新区,现因《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的拆迁指挥部名称与所盖公章名称不一致,其房产证无法办理土地证,请求帮助解决。
接电后,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通知潢川县县政府办理。经查,情况属实。1994年,潢川县实施南城区开发改造工程,与高女士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单位为南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印章单位为潢川县拓宽改造城关跃进道工程指挥部。由于高女士至今未办理土地证件,时间较久,原工作同志都已退休或调离岗位,新工作人员发现印章单位不一致问题后,建议其开具相关证明文件再进行办理。针对此情况,潢川县县政府联系到两位原在跃进道改造指挥部工作的领导,查询档案,了解情况,已为其开具了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