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胡 浩)按政策生育二孩时,此前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是否应当退回?国家卫生计生委27日回应称,应当维护群众权益,把好事办好。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国家卫计委今年年初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国家卫计委要求有关地方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