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超 李 晴)“不定期召开执法联席会,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城建监察执法队伍的沟通与交流,对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中的疑点、难点及重大案件进行有效蹉商,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当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郑州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同志一行来到信阳,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城建监察执法及创建服务型执法队伍工作,与我市住建部门及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同志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上述共识。
笔者了解到,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高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共同建设美丽信阳、文明信阳、和谐信阳。与此同时,市城建监察支队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系统学习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意义等,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等方式,赴郑州、许昌等地学习考察建设领域监察执法的相关情况,深刻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迫在眉睫,同时认真反思自己在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寓管理与服务于一体,在管理的过程中实现执法,在执法的过程中体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