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政)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今年以来,罗山县环保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对16家个体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对2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整治过程中,该局认真落实现场监察制度,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到排污单位监督执法时,严格履行环境监察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的整改意见详细记录,规范建档,并加强跟踪监督管理,保证整改落到实处。监察人员对发现的较为严重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